一、办理时间
2024年8月25日—2024年8月26日期间,全区中小学接收转学材料。学校将于2024年8月30日前电话告知家长转学办理结果。
二、办理对象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需要转学的可以提出申请。毕业年级(五年级、初四年级)一般不办理转学入学,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三、核验信息
1.学生为高新区户籍: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
2.学生非高新区户籍: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房产已交工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入住资料或其他房屋有效证件)或至少一名监护人于2024年5月1日前办理的高新区居住证;至少一名监护人在高新区具备2024年5月1日前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包括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证明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或公司资质)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四、特别提示
1.转学需同时符合转入年级学生当年入学条件。
2.请家长按要求提供材料,学校在规定时间办理电子学籍流转申请。请家长向原就读学校申请学籍平台转出审核通过,保证学籍按时调转,严禁“人籍分离”。
3.转入学校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且学校未达到标准班额的(小学不超45人/班,中学不超50人/班),学校将接收学生。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家长原因。学校因无空余学位无法接收的,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基教科调剂安排,经调剂学校审核后接收。不接受调剂安排或调剂后未说明原因未按时到学校入学则视为取消入学申请。
4.申请转学家长应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经逐级复审后,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转学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原来,方大哥早在2年前就查出了慢性肝炎,情况不算糟糕,只要坚持治疗,多锻炼控制饮食,也是可以恢复健康的。
5.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超过受理时间则不再办理转学。
6.淄博市为五四学制,六三学制转学需遵循年级对等原则。
7.提交材料先后顺序与录取无关,家长可选择方便的时间到校提交材料。
五、学校信息
信息来源: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声明:本平台部分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股权质押融资平台,请来邮来电告知,本平台将立即改正。)
学校房产证高新区材料监护人发布于:北京市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